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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7, 2024 5:29:20 GMT -5
219年,英国数据保护机构信息专员办公室发布了保护未成年人数据的行为准则,即《适龄设计准则》(“儿童准则”)[4],涉及应用程序、网站、视频游戏、社交网络和儿童可以使用的智能玩具。 该文件指出,必须默认采用高隐私参数,有义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数据收集和存储,并在没有证据证明传输是出于儿童和青少年最佳利益的情况下禁止共享儿童和青少年的个人数据。 。对儿童和青少年自主程度的关注以及对儿童和青少年能力的尊重是该守则的亮点之一,该守则赋予儿童行使权利的特权,只要他们理解该法案。 德国青少年保护法 ( Jugendschutzgesetz ) [5]于 221 年进行了修改,其中包括儿童和青少年在“联邦媒体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咨询委员会中的代表权,。 扩大您对您感兴趣的事务的正式参与。平台还有预期的职责,除了默认采用更高的安全设置以及在平台本身内创建帮助和报告机制之外,平台还必须具有对不同年龄段友好的使用条款。 即使供应商不在德国居住,也只能在事先贴上标签并指定其目标年龄组的情况下,才能以 购买电话号码列表 流媒体模式向德国公众提供游戏和视频。 在巴西的案例中,1988 年《宪法》指出,家庭、社会和国家有责任确保和促进儿童和青少年的基本权利和保障(第 227 条)。《儿童和青少年规约》重申了这一理念,其原则是充分保护、他们的利益绝对普遍、承认他们作为发展中人的特殊状况。 《互联网法》和《个人数据保护一般法》分别解决了该年龄组对互联网的使用和对其个人数据的保护,只有在符合他们的最佳利益且符合条。 件的情况下才应进行处理。父母和法定监护人的法律依据同意。然而,现有的预测是简洁且不完整的。在个人数据作为具有巨大附加值的经济资产的当代社会,与社交网络、教育平台、智能玩具等生活在一起的儿童和青少年的个人数据的保护立法框架和处理之间存在明显的差距。 收集、分析甚至共享您的个人数据的机制。 鉴于此,立法有必要纳入规定,确定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技术纳入隐私增强技术(PET),与“设计隐私”和“默认隐私”的概念相关;规定供应商有义务向用户提供清晰准确的信息(“用户友好”);确定是否需要提供有效且易于使用的家长控制机制;制定互动电子游戏环境的规则;提供纳入课程的基本数字教育指南;确保广告作品不针对儿童和青少年,并禁止儿童在社交网络上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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